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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5年度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发布

 一、福建省人口老龄化概况 (一)老年人口总量。截至202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190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9.5%;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55万人, 比上年末增加14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3.2%。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抚养比18.9%。截至2025年末,全省户籍人口3960.75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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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建省人口老龄化概况

 

(一)老年人口总量。截至202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190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9.5%;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55万人, 比上年末增加14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3.2%。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抚养比18.9%。

截至2025年末,全省户籍人口3960.75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829.1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67万人,占全省户籍人口的20.93%;65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71.08万人,占全省户籍人口的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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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5年-2025年福建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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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15年-2025年福建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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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15年-2025年福建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注:2020年为人口普查数,除2020年外的其他年份为人口抽样调查样本结构推算数)

(二)各市人口老龄化状况。截至2025年末,老龄化程度居全省前三位的是南平市、三明市、宁德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4.4%、23.1%和22.9%。老龄化程度最低的是厦门市,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为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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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025年福建省各设区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常住人口比重

 

二、老龄工作体制机制

 

省老龄委新增省委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等5家成员单位。目前,省老龄委共有38家成员单位,分别是: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网信办、省委老干部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

 

三、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

 

(一)政策法规

1月,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印发《关于做好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推行以居民身份证代替老年人优待证。

3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将优惠政策扩面至全省低保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

4月,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4家单位印发《关于支持福安市电机电器及按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动按摩器具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发展。

12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专项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专项补助的申报、使用、监督。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7月,省人社厅、财政厅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总体2%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261.5万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70元提高至190元,惠及586.56万城乡老年居民,比上年增加20.56万人。

截至2025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475.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92万人。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1.8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1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892.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4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82.3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56万人。

截至2025年末,全省有1.46万家企业缴纳企业年金,比上年增加178家,参加职工73.23万人,比上年增加1.15万人,企业年金规模达787.6亿元。全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开户6.5万户,比上年增加2.8万户,缴存资金44.3亿元,比上年增加15.7亿元。

表1 2025年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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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2025年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及构成情况

2.医疗保险

截至2025年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27.33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032. 31万人, 比上年增加22.86万人,增长2.26%。其中, 在职职工821.75万人,比上年增长1.8%;退休职工210.55万人, 比上年增长4.11%。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1022.19万人次, 比上年增长1.81%。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795.02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1502.33万人次, 比上年增长4.32%。

表2 2025年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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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2025年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及构成情况

2025年,全省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1907.82万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1126.47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891.84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234.63万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781.35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671.36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109.99万人次)。全省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225.15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85. 79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139.36亿元。截至2025年末,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已经全面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并开通了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福建金融监管局推动省级统筹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惠闽宝”升级保障,2025年承保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125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

3.长期护理保险

福州市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参保职工197.07万人,其中退休职工41.87万人,累计超过1.7万名中重度失能参保职工享受长护险保障待遇。

4.基本生活救助

截至2025年末,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99万人,其中老年人1.8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3.55万人,其中老年人15.84万人,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0520元。全省城市特困人员0.82万人,其中老年人0.47万人;农村特困人员6.43万人,其中老年人4.73万人,全省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26544元。2025年全省临时救助人员19.02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3.93亿元。2025年,全省低保边缘家庭对象28.86万人。

截至2025年末,全省持证残疾人94.9万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8万人,其中老年人18万人,平均每月生活补贴154.6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4万人,其中老年人20万人,平均每月护理补贴141.2元。

(三)养老服务体系

1.设施服务供给

全省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35宗364亩,126个新建居住区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省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8865万元、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1790万元支持我省公办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项目等建设。省财政厅安排4800万元,奖补8个落实养老服务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安排4500万元,补助15个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安排3500万元,用于10个县(市、区)开展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安排3286.06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开办及运营补贴;安排2800万元,补助建设20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安排500万元,奖补1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省农业农村厅将“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程”纳入福建省乡村振兴“十大行动”重点任务,将完善农村养老助残设施列入全省乡村建设品质提升重点任务,推介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和美丽休闲农业点59个。

截至2025年末,全省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2.02万个,其中:养老机构1304家(在运营932家),有效期内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24家,其他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280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89万个,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22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全省在运营长者食堂(含助餐点)2674个。全省各类养老服务床位30.0万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14.1万张、居家社区养老床位15.9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8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6.2张。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3万张。

2.服务质量监管

省民政厅会同人社厅、公安厅等6家单位印发《福建省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重点整治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全省累计排查整改问题16307个。全省完成1262家养老机构防盗网(窗)排查整改,指导763家养老机构配置智慧消防系统、893家养老机构接入“智慧消防 · 消管家”系统,推动729家养老机构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老年用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69批次,总体合格率98. 5%;全省12315热线平台共接收涉及老年人“食品”“保健品”类投诉举报948件,均依法按时办理。

3.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全省共有65家机构通过备案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健康照护师等职业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省共组织1.86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61万人次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首次组织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共263人取得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2025年末,全省共有44所普通本科及职业院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4.5万人。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9万人次。省民政厅、人社厅、总工会、妇联举办“福见康养 · 技暖夕阳”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全省10支队伍、50名养老护理精英同台竞技,2名选手被认定为“福建省技术能手”。

(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老年健康

省卫健委在52个县(市、区)及77个乡镇开展认知功能初筛,推进12家医院建设记忆门诊,累计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17万人;在46个县(市、区)选取不少于30%的乡镇(街道)开展老年听力筛查,完成老年人听力初筛22万人。将老年营养改善行动纳入健康福建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重点工作部署。

截至2025年末,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185家,其中170家设置老年医学科,占比91.89%。全省康复医院28家,康复医疗机构6家,护理院1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站22家。全省组建11754支家庭医生团队,共有28751名家庭医生参与签约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444.83万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为77.89%、79.41%。全省561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为高龄老人等就医不便患者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累计建立家庭病床14679张。

2.医养结合

省卫健委为全省31.6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血压测量、康复指导、心理支持等2次医养结合服务。全省56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开展服务项目48项,累计服务近6万人次。

截至2025年末,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26家,比上年增加16家,医养结合床位6.45万张。165家医养结合机构被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共1985对。全省共有145家公立医院启动624个免陪照护服务病区,比上年新增71家医院、373个病区。

(五)银发经济

1.老年用品产业

省工信厅、民政厅联合征集发布25款福建省适老化新产品,推动11家企业的12款产品入围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7家企业入围民政部、工信部、国家卫健委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省商务厅等部门出台《福建省2025年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全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以旧换新”累计完成交易超过4.7万笔,销售额达2.7亿元。

省工信厅、民政厅联合举办首届福建省适老化产品供需对接活动,共30家生产企业、100家养老机构参加,推动适老化产品供需对接、投资项目28个。举办首届海峡养老产业博览会,两岸近300家养老企业机构参展,设置适老化产品、智慧养老设备等六大展区,促进盘古智库老龄社会研究院建设“海峡银发经济创新实验室”。

2.养老金融

省民政厅、老龄办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惠及全省291.47万名老年人。福建金融监管局指导辖区银行机构为养老产业市场主体提供贷款支持 , 2025年末贷款余额70.1亿元 , 较年初增长125.7%;支持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投资或债券投资等方式支持我省养老产业项目建设,投资余额合计23.6亿元;指导辖区保险公司为558家养老机构提供责任保险,保额合计22亿元。

全省(不含厦门)共有363户纳税人享受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累计免税3409.16万元;共有298户纳税人享受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6249.55万元;167.76万人次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累计减免个人所得税21.33亿元;6.92万人次享受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政策,累计减免个人所得税9376.88万元。

3.其他

省科技厅安排省级财政经费800万元, 以高校产学研、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实施有关老龄事业发展的科技计划项目共59项。省文旅厅指导全省建设16个康养旅游项目,总投资109.85亿元,与省民政厅在泰宁县举办银发研学主题产品推广活动。

(六)老年友好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省住建厅重点打造漳州龙文、泉州石狮等5个无障碍设施提升片区,累计打造32个省级无障碍设施提升片区,改造提升各类无障碍设施超过2100个,指导各地在公租房保障中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优先配租,全省累计7.7万名老年人享受公租房保障。

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数字技术适老助老特色活动1665场,覆盖6.66万人次;开展老年人专属优惠资费惠及174.35万人,累计让利6.33亿元。全行业组织营业厅人员参加适老化服务专题培训545场,参训人次达34.69万,全省1841家线下实体营业厅(含合作营业厅)设置无障碍通道、开设爱心专席,比上年度增加626家,累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接收并转派线下上门服务46.38万人次。

截至2025年末,省交通运输厅新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18条、累计打造80条,更新购置无障碍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643辆、累计购置2280辆。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设无障碍通道423个、无障碍厕位1497个、无障碍停车位531个。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均建设升级宽通道闸机、无障碍通道等设施,增设低位服务台和呼叫按钮,确保使用轮椅的老年人顺畅进出车站。

截至2025年末,入驻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的52个网站中,34个完成无障碍改造,34个完成适老化改造。我省及各地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长者模式开发完成, 网上办事大厅扩展老年人服务专区。

2.老年人发挥作用

省民政厅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签订省际“银龄行动”对接帮扶协议,首次开展“闽宁银龄行动”;组织各设区市老年志愿者队伍开展“八闽银龄行动”,全省5个品牌入选全国“银龄行动”老有所为重要品牌项目,2个案例入选全国“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和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典型事迹。

省委老干部局持续深入挖掘党建党务、科教文卫等6个领域的1.28万名银发人才,在福建老年大学建立“银发人才会客厅”,在市县建立107个基层联系点。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离退休干部助力城市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成立1569支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队,引导5万多名离退休干部就近就便参与城市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组织“五老”宣讲团等队伍宣讲9000多场,受众50万多人次。深入实施优质“种子工程”行动,累计培训30万名农村青年致富人才。

截至2025年末,全省注册的60岁及以上银龄志愿者超过97万人,占注册志愿者总数的11.8%。

3.老年人文体活动

省老龄办印发《关于发展老年助学服务的通知》, 从优化教学资源布局、创新课程供给模式等5个方面推进老年助学服务;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遴选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优秀出版物,每两个月发布一期“银龄悦读推荐书目”。

省教育厅举办福建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暨“9 · 28终身教育活动日”等系列活动,遴选推介省级“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32个,其中16个项目获全国推介。培育推介82个(条) “康养学游”基地和游学线路。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2025年秋季招收学员2.6万人次,打造标准化老年教育“思政悦空间”55个,完善“福建老年教育新媒体电视平台”建设,用户数累计超249.1万,点击量9255.2万人次。截至2025年末,全省共成立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72所,高校老年大学33所;全省老干部局系统开办县区级以上老年大学94所(省校1所、设区市校10所、县校83所),开办老年大学各类分校140所,教学点668个,县级以老年大学学员14.35万人、培训学员27.73万人次,分校与教学点辐射学员7.49万人。

省体育局组织开展全省老年人操舞类健身项目线上线下交流活动,近3万名老年人参加线上初赛,近800人参加线下比赛,吸引数十万人观看比赛现场直播。全省90%的设区市,58%的县(市、区)把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交流比赛纳入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运动会交流比赛项目。截至2025年末,全省有老年体育协会组织17573个,会员365万人。其中:省、设区市及行业系统16个,县(市、区)级83个,乡镇(街道)和村(居)老年体育协会1447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999个。全省有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室)10979座(间),老年体育活动场地141238处。全省有79.3%的县(市、区)建有老年人活动中心,86.4%的乡镇(街道)和69.5%的村(社区)建设了老年文体中心(室)及活动场地。

省文旅厅积极打造“街艺福见”等老年人乐于参与的群众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周末戏相逢”“四季村晚”等文化惠民演出,全年共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约3万场次。推出“世遗养心福地游”“海丝泉州 · 文润桑榆”等银发研学主题课程30余项。

省广电局指导影视机构创作老年人题材电视剧《人生无大事》《总有一天会老去》、微短剧《情定养老院》,组织征集短视频《爷爷的“无用”地图》 《“老人”戏班》 《一碗饭的分量》等视听作品。省广播影视集团都市生活广播开设《咱爸咱妈》栏目,成立福建广电银色年华艺术团,与省委老干部局共同开展以“红色记忆 · 世纪回响”为主题的离休干部红色档案影视记录与宣传项目。

(七)老年人权益保护

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养老诈骗犯罪96件145人,提起公诉140件229人;立案办理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人,制发检察建议21件。

全省公安机关处置涉老年人警情5.6万起,其中:刑事警情62起,行政治安警情1374起,求助警情2.9万起,纠纷警情1.1万起,交通警情2849起,举报、咨询等警情1.2万起。全省共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0名,打掉犯罪团伙14个,追赃挽损709万元。开展“金融消保护航银龄 ·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百场反诈宣传活动。

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共立案697起,罚没621.3万元。全省12315热线平台共接收涉及老年人“食品”“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948件,比上年减少191件,均依法按时办理。

全省司法系统为4069名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老年人办理免费公证1160件。全省妇联系统依托妇女维权服务中心(站)、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等平台,办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的信访事项共51件。

(八)孝亲敬老社会氛围

省政府办公厅连续4年开展“尊老爱幼、扶困助残”志愿活动,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全省31个集体和49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省民政厅举办“情牵重阳 · 福泽两岸”首届闽台孝亲敬老文化交流活动,向全省用户精准推送3300万条公益短信,在全省电视开机画面投放公益广告,覆盖全省3800万人群及1000万终端用户。

“敬老月”期间,全省累计开展政策宣传、权益保障、健康服务、文化娱乐等各类活动约5500场次,覆盖老年人约83万人次;组织助老敬老志愿服务活动1922场次,参与志愿者18445人次。省文旅厅组织“共醉金秋月 · 孝暖重阳节”主题综艺晚会,省妇联近万名巾帼志愿者以“巾帼敬老 · 爱在重阳”为主题开展系列暖心行动1365场次,服务群众7.7万多人。全省工会系统累计走访慰问80岁以上全国劳模及90岁以上省劳模近300名。团省委实施“青春之光 · 爱老计划”特色品牌志愿服务项目,2025年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助老为老志愿服务活动17382场次,参与志愿者145987人次,累计提供服务时长45.84万小时。

注释:

1.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金门县。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计算公式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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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来源:福建民政